关于2017年衡阳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成人教育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品行良好。
2、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或获得本科毕业证后二年内的毕业生。
3、在籍学习、考试期间没有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没有考试舞弊行为。
4、全部课程平均成绩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答辩成绩达到中等以上。
5、参加湖南省考试院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者2015年6月后本科在读期间参加CET4级或PETS3级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二、申请时间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每年授予一次,每年的5月1日前,将所需申请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外语楼一楼),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衡阳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份
3、本科毕业生成绩单一份;
4、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与毕业证同底两寸蓝底电子注册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以学生身份证号命名)和纸质照片三张。
四、其他规定
1、学位外语考试期限:本科在读期间和本科毕业证书颁发一年内;
2、学位申请和授予时限:本科毕业证书颁发两年内。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陈老师0734-8486672
六、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与类别
本科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本科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学士 |
本科 |
法学 |
本科 |
历史学 |
历史学学士 |
本科 |
英语 |
文学学士 |
本科 |
绘画 |
本科 |
商务英语 |
本科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音乐学 |
本科 |
美术学 |
本科 |
新闻学 |
本科 |
艺术设计学 |
本科 |
音乐表演 |
本科 |
广告学 |
本科 |
编辑出版学 |
本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学学士 |
本科 |
生物科学 |
本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本科 |
物理学 |
本科 |
化学 |
本科 |
地理科学 |
本科 |
应用心理学 |
本科 |
地理信息系统 |
本科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本科 |
化学生物学 |
本科 |
应用化学 |
本科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工学学士 |
本科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本科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学士 |
本科 |
旅游管理 |
本科 |
物流管理 |
本科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本科 |
体育教育 |
教育学学士 |
本科 |
教育技术学 |
本科 |
学前教育 |
本科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学士 |
本科 |
经济学 |
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