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继续教育学院
 首页  机构设置  党建工作  函授教育  培训工作  创新创业  院务公开  办事指南  网络学习平台 
通知公告 更多>>
2023年度衡阳师范学院... 04-28
2024 年衡阳师范学院高... 04-25
关于做好衡阳师范学院... 04-25
衡阳师范学院2024届高... 04-24
衡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 04-19
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 04-17
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 ... 04-17
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 04-12
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 04-12
关于衡阳师范学院 2024... 03-18
关于衡阳师范学院高等... 03-11
关于给予衡阳师范学院... 03-01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2024 年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相关公告
2024-04-25 16:35  

各校外教学点和各位考生:
为落实《湖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及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经我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
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024 年招生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1.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2023 年校外教学点年
检和 2024 年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我校有三个校外教学点
备案,分别是:郴州市博泉成人教育专修学校衡阳市石鼓区创意教
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永州德宇成人教育中心
2.鉴于以上三个教学点都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对教育类专业、
外国语言文学类、艺术类专业等科类专业进行招生备案。因此,我校
校外教学点 2024 年开始将不能对这以下 8 个专业进行招生,由校本
部直接招生,见下表:


3.各校外教学点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我校高等学历继续
教育招生工作要求,只能对汉语言文学(专升本)、数学与应用数学
(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地理科学(专升本)、
应用心理学(专升本)、汉语言文学(高升本)计算机应用技术(专
科)7 个专业进行招生,并加强对所属招生人员的教育和管理。4.校外教学点未经我校法人授权不得自行开展招生宣传,不得虚
假承诺、夸大宣传或委托其他组织(个人)代为招生宣传;不得提供
“代报名”“代学”“替考”等违规托管服务;不得跨省开展招生和
宣传。严格贯彻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不得乱收费。
5.非我校校外教学点的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衡阳师范学院校外教
学点的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否则,一经发现,将向有关部门报案并追
究责任。
6.考生录取后学费缴费标准以我校现代教育发展学院网页公布
为准。学费按学年收取,由学生本人全额上缴学校,不得将学费交给
任何机构和任何个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举报电话:0734-8486672
衡阳师范学院现代教育发展学院
2024 年 4 月 25 日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招生相关公告.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衡阳师范学院主页 | 教育部 | 教育部学位中心 | 湖南省学位委员会 | 湖南衡教育厅 | 中国期刊网

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邮编421002 联系电话:0734-8486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