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业项目团队: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为全面了解受资助项目的实施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确保资助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现决定对2025年度受资助创业项目开展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年度获得学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的所有项目团队(含初创培育、成长发展、潜力突破、优质示范四类)。
二、考核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17:00前
路演答辩和实地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初步定于9月28日—30日)
三、考核内容
依据《办法》要求,本次中期考核重点评估以下方面:
1.项目进展情况:对照项目商业计划书和资助协议约定的阶段目标,说明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包括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业务拓展、团队建设等关键指标。
2.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建立规范的经费使用台账,支出凭证是否齐全、合规;支出范围是否严格限于设备购置、研发投入、市场开拓等与项目运营直接相关的范畴,有无挪用、滥用现象。
3.阶段性成果:项目已取得的知识产权、营业收入、带动就业人数、获评荣誉、合作签约等实质性成果。
4.存在问题与下一步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案,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及预期目标。
四、考核方式
1.材料审核:项目团队提交中期考核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学院初审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复审。
2.答辩或实地考察: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进行现场答辩或实地走访,重点核实项目实际运营状态和经费使用真实性。
五、材料提交要求
各项目团队须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1.《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中期考核报告》(见附件);
2.项目阶段性成果佐证材料(如财务报表、销售合同、知识产权证书、就业证明、活动照片等);
3.经费使用台账及主要支出凭证复印件(加盖团队或学院公章)。
上述材料由项目负责人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东校区外语楼南1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9867238@qq.com。
六、考核结果及处理
依据《办法》第十一条,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考核合格:拨付剩余50%资助经费,项目继续实施;
考核不合格:暂停拨付剩余经费,项目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终止资助,并视情况追回已拨付资金。
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拒不接受考核的,视为考核不合格,按《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4-8486671
办公地址:东校区外语楼南102室
附件1: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中期考核报告书
附件2: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成效材料封面
创新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