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着力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并扶持更多学生投身自主创业,促进优质创业项目孵化成长,学校决定面向全体全日制在校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遴选一批有前景、有创意、有特色、具有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园进行孵化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宗旨
秉承“学校主办、师导生创、创新创业、产学结合”的原则,以“互联、互通、融智、融合”为宗旨,通过整合校内外资源,搭建高水平孵化平台,落实扶持政策,提供专业化服务,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场地支持、交流合作、指导咨询等全方位服务,切实助力学生创业成功。
二、申报时间
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化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本次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6月19日。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2.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创业团队的主要核心成员。项目资金投入以学生团队为主,在孵化期间,外部投资者不得控股,且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学生团队或学生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在企业中所占股份合计应不低于34%,且其投入资金应占团队总投入的50%以上。创业团队中专兼职学生成员人数应不少于团队总人数的50%。
3.项目负责人本人须为该企业(项目)的专职核心成员,主要负责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承担主要职责,对企业(项目)事务拥有相应决策权,原则上不得与其他单位存在全日制劳动(雇佣)关系。
4.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资料,包括《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书》《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等,如有产品专利证书、投资人协议或企业经营证明也需一并提供。
5.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优势互补的创业团队。
四、入驻项目申报要求
1.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一定的创新性以及市场潜力,符合学校专业发展方向。创业项目应与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紧密联系,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2.创业项目的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餐饮业、娱乐业(电子游戏室、网吧等),且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3.创业项目所从事研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导向。
4.创业项目应具备商品化、产业化开发潜力,拥有一定的市场发展空间和竞争力。
5.创业项目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项目负责人独立承担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6.创业项目必须遵守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现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创新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的指导和管理。
7.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转化为创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创业园。
五、申报程序
1.递交申请
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6月19日17:00前,将《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和《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附件2,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报送创新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外语楼南102室),电子稿发至279867238@qq.com。
2.资格审核
由学校创新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3.答辩遴选
由学校创新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项目入驻答辩,具体答辩遴选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4.签署入驻协议。
通过审批的入驻项目统一签署入驻协议。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书
2.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书
创新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