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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1 级新生入学缴费、学籍注册相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继续教育学院   加入时间:[2021-03-05]   阅读次数:[]

校属各函授站(点):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衡阳师范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联合办学协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我院研究并报请学校领导研究决定,现将 2021 级新生入学缴费、学籍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请认真清查专升本学员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确保其专科毕业信息及证书真实有效。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清查及学历认证审核不通过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责任由学员及所在函授站(点)负责。

二、认真做好新生信息核对及数据上报工作

2021 级新生录取名单已上传到“2020 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工作群(961846678)”,请各函授站(点)自行下载,并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及时组织新生入学缴费、注册。

三、缴费注册

(一)缴费时间:2021 年 3 月 8 日-- 5 月 15 日

(二)注册要求:各函授站(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学制和

“湘价教[2014]92 号”文件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各函授站(点)统

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点)缴费程序单》和《衡阳师范学院 2021 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注册名单》,将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我院函授科。

(三)汇款方式

户名:衡阳师范学院

帐号:43001530164059502288

网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黄白路支行

注:请汇款时备注函授站名称,汇款后将回执单发至

652778208@qq.com 邮箱。

(四)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温老师

邮寄地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 16 号

联系电话:0734-8486672(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8486762(衡阳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

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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