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财政部办公厅教财厅函〔2018〕29号文件、《衡阳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与我
院签订成人高等教育联合办学协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2019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根据我院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成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认真清查专升本学员的专科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确保其专科毕业信息及证书真实有效。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学信信息网学籍清查及学历认证审核不通过者,则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学员及所在函授站(点)负责。
二、认真做好新生信息核对工作,及时、准确无误上报数据
2019级新生录取名单已上传到师院继教院函授站工作群(251882655),请各函授站(点)自行下载,并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及时组织新生入学缴费、注册。于2019年3月30日之前将《衡阳师范学院2019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录取核对名单》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一并报送我院函授科。学生名单必须是经省教育厅正式审核备案的函授站及与我校确认并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的教学点上报。
1.变更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标有曾用名记录的“户籍证明”、 户口本印有学生本人页面、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及复印件;
2.变更性别、民族的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
3.专业异动由学员本人填写《更改信息专业异动审批表》,所在函授站(点)统一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函授生专业异动汇总表》,报送我院按程序办理。如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将不予以办理。
4、弃学学员,必须由学员本人填写《退学(弃学)审批请》,提供身份证的扫描件及复印件,附联系电话,所在函授站(点)签署意见,我院根据要求不予注册,以后不再补注册。
六、缴费注册
1、缴费时间:2019年3月
2、注册要求:从2019级学生起,我院根据学生缴费人数进行学籍注册,各函授站(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学制和“湘价教[2014]92号”文件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根据我院成人高等教育联合办学协议的有关规定,管理费分两次上交到我院,第一学年按实际注册人数缴纳第一学年管理费,其余部分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再交清。各函授站(点)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函授站(点)上缴管理费程序单,要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财务处缴纳。(如属汇款,汇款后请将回执单发到652778208@qq.com邮箱),没缴纳学费的学员将不予以注册,往后也不再补注册。
3、第一学年学费收取标准如下表: (缴费标准:600元每年)
层次 |
形式 |
学制 |
文科类(元/人) |
理科类(元/人) |
艺术类(元/人) |
专升本 |
函授 |
2.5 |
735 |
770 |
1330 |
高升专 |
函授 |
2.5 |
630 |
660 |
1140 |
高升本 |
函授 |
5 |
735 |
770 |
1330 |
七、汇款方式:
户名:衡阳师范学院
帐号:43001530164059502288
网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黄白路支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邮寄地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联系电话:0734-8486672(继教院函授科)8486762(财务处)
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