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继续教育学院
 首页  机构设置  党建工作  函授教育  培训工作  创新创业  院务公开  办事指南  网络学习平台 
通知公告 更多>>
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 05-15
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 05-17
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 05-15
关于衡阳师范学院高等... 05-04
关于衡阳师范学院2022... 04-28
关于衡阳师范学院高等... 04-24
关于做好衡阳师范学院2... 04-20
关于衡阳师范学院海南... 04-13
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高... 04-13
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 04-10
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 03-30
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 03-29
当前位置: 首页>>院务公开>>院务公开>>正文
关于2013届成教毕业生离校前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5-05 00:00  
  

关于2013届成教毕业生离校前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届各专业毕业学员:

为了做好2013届成教毕业学员离校前各项工作,保证各位学员顺利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学员相互转告,遵照执行。

1、毕业生离校前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相应专业的所有课程考核,凡考核不及格或有缺考科目的学员必须参加补考,相应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个别学员因事、因病(因事需出具单位证明,因病需出具镇以上医院证明)未能按时参加考试,但已办理了正常的请假手续并得到批准的,其相应课程补考按正常考试处理。

2、本科毕业班学员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毕业论文的要求执行《关于做好2013届成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审核毕业论文不合要求者,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3、各函授站应在5月10日之前将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课程考试成绩、毕业生登记表上交到衡阳师院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

4、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和领取《毕业证》、《学籍档案》的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31日。毕业学员、函授站负责人先到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新校区外语楼1楼南104室)领取《离校程序单》,办理相关手续后,再持《离校程序单》到院本部档案馆(5月30日、31日档案馆派人在新校区外语楼1楼南112室发放毕业证)领取毕业证,最后到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新校区外语楼1楼南104室)领取学籍档案。

特此通知。

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5月3日


关闭窗口
衡阳师范学院主页 | 教育部 | 教育部学位中心 | 湖南省学位委员会 | 湖南衡教育厅 | 中国期刊网

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邮编421002 联系电话:0734-8486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