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衡阳师范学院
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省属本科院校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同意,经衡阳市委批准,拟定于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召开中国共产党衡阳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为切实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具有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2.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一定的议政、议事能力;
3.在本职工作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中成绩突出;
4.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和信任;
5.坚持党性原则,能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二、代表人数及比例
中国共产党衡阳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45名。各类代表的指导性比例为:领导干部党员代表占25%左右,教师党员代表不少于55%,管理、教辅、工勤人员党员代表占15%左右,学生党员代表占5%左右,离退休人员、青年、妇女、少数民族等方面的党员代表应有一定的比例。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选举单位的划分
全校共划分为24个选举单位。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均为一个选举单位(其中初等教育学院、衡阳师范学院—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合为一个选举单位)。
学生党员代表集中为一个选举单位,先由有正式学生党员的各教学院党总支分别推荐1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再由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联合组织召开学生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各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要求,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并与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
(二)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根据代表条件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考察遴选。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全体会议或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本选举单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推选情况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见附件4。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电子邮箱:zzb@hynu.edu.cn。
(三)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党代表。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将学校党委原则同意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充分酝酿,采用直接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为20%),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选举。选举结果及正式代表名册、党代表登记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党代会正式代表名册见附件5;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6;代表选举选票见附件7。
(四)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正式代表名单。
(五)党委会审批正式代表名单。
(六)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查通过。
五、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召开,是我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证代表质量。党代表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3。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
各选举单位在代表选举工作中,必须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为依据,按照工作要求,坚持代表条件,严格工作程序,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切实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三)严肃纪律,加强教育
各选举单位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对反映被选举人的有关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党委。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选举代表工作为契机,对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选出榜样、选出干劲、选出团结,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附件:
1.中国共产党衡阳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中国共产党衡阳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小组
3.中国共产党衡阳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4.中国共产党衡阳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样表)
5.中国共产党衡阳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册(样表)
6.中国共产党衡阳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样表)
7.出席中国共产党衡阳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票(样表)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8月28日
附件1:
中国共产党衡阳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选举单位 |
党员
人数 |
正式
党员 |
正式代表
名额 |
代表构成
说 明 |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20%) |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 |
26 |
26 |
4+1 |
现任党员校级领导1人 |
5 |
法学院党总支 |
11 |
11 |
2 |
|
3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总支 |
30 |
30 |
5 |
|
6 |
文学院党总支 |
27 |
27 |
4+1 |
现任党员校级领导1人 |
5 |
新闻与传播学院党总支 |
23 |
23 |
4+1 |
现任党员校级领导1人 |
5 |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 |
26 |
25 |
4+1 |
现任党员校级领导1人 |
5 |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
55 |
55 |
8+1 |
现任党员校级领导1人 |
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 |
23 |
23 |
4 |
|
5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
40 |
40 |
6+1 |
现任党员校级领导1人
少数民族代表1人 |
7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总支 |
37 |
36 |
5+1 |
现任党员校级领导1人 |
6 |
城市与旅游学院党总支 |
35 |
35 |
5+1 |
现任党员校级领导1人 |
6 |
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
23 |
23 |
4 |
|
5 |
音乐学院党总支 |
36 |
35 |
5+1 |
现任党员校级领导1人 |
6 |
体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
44 |
44 |
7+1 |
现任党员校级领导1人 |
9 |
美术学院党总支 |
45 |
45 |
7 |
|
9 |
生命科学与环境学院党总支 |
20 |
20 |
3 |
|
4 |
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党总支 |
5 |
5 |
2 |
|
3 |
南岳学院党总支 |
30 |
30 |
5 |
|
6 |
初等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含信息工程学院) |
9 |
9 |
2 |
|
3 |
图书馆党总支 |
21 |
18 |
3 |
工勤人员代表1人 |
4 |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总支 |
256 |
256 |
7 |
|
9 |
后勤服务集团党总支 |
44 |
44 |
7 |
工勤人员代表4人 |
9 |
机关党总支 |
164 |
163 |
26 |
少数民族代表1人 |
32 |
学生选区 |
703 |
251 |
6 |
少数民族代表1人 |
8 |
合 计 |
1733 |
1274 |
145 |
|
170 |
附件2:
中国共产党衡阳师范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
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刘沛林
副组长:张治春
成 员: 陈君生 廖杰锋 欧盛端 谭真雄
张云峰 曹 鑫 宋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