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教考成字[2019] 1号文件《关于我省2019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衡阳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和《衡阳师范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成人教育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品行良好。
2.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或获得本科毕业证后二年内的毕业生。
3.在籍学习、考试期间没有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没有考试舞弊行为。
4.全部课程平均成绩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答辩成绩达到中等以上。
5.学生在籍期间通过湖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下简称CET-4)或全国英语等级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3)。
二.申请时间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每年授予一次,每年的5月1日之前,将所需申请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外语楼一楼),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衡阳师范学院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份
3.本科毕业生成绩单一份;
4.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或“ CET-4” 、“PETS-3”合格成绩单
6.与毕业证同底两寸蓝底电子注册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以学生身份证号命名)和纸质照片三张。
四.其他规定
1.学位外语考试期限:本科在读期间和本科毕业证书颁发一年内;
2.学位申请和授予时限:本科毕业证书颁发两年内。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陈老师 0734-8486672
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