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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缴纳及招生工作的严正声明

一审:张凌宇   二审:胡志超   三审:杨柳   加入时间:[2026-03-06]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和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办学声誉,谨防社会机构或个人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我校现就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严格规范学费缴纳。

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由学生本人通过衡阳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网络缴费平台全额缴纳。学校未委托任何校外教学点、社会机构或个人代收、预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

二、认准学校官方缴费渠道。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级新生及所有在籍学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衡阳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s://cwc.hynu.edu.cn/index.htm),按照学校发布的缴费通知和有关要求自主完成学费缴纳。请勿通过个人账户、非学校指定二维码或其他非官方渠道缴纳学费,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三、认准学校官方招生信息。

学校每年通过官方网站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信息。考生应认真核实招生专业、报考条件、收费标准、备案校外教学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成人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各备案校外教学点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授权范围和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及教学服务,不得擅自在备案地址之外设立招生点,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不得作出“包录取”“包毕业”“快速取证”等违规承诺。

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凡未经学校授权的机构或个人以衡阳师范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校外教学点等名义开展招生、代收费、预收费,或要求学生向个人账户、第三方机构账户缴纳学费的,均不属于学校规定的招生和收费行为。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有关责任方依法承担。

学校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学生: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缴费、教学等信息,均以衡阳师范学院官方网站及学校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务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宣传和收费要求,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创新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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