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继续教育学院
 首页  机构设置  党建工作  函授教育  培训工作  创新创业  院务公开  办事指南  网络学习平台 
通知公告 更多>>
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高... 07-25
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 07-18
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 07-17
关于对杨思帆等18名高... 05-25
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 05-08
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 04-22
2026年上半年线上学习... 04-16
关于举办“鸿雁云程·AI... 04-01
关于做好衡阳师范学院2... 03-25
关于衡阳师范学院高等... 01-07
关于公布衡阳师范学院2... 12-25
关于衡阳师范学院2025... 12-19
当前位置: 首页>>函授教育>>招生信息>>正文

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能力学历融合提升”培养项目有关说明

一审:张凌宇   二审:胡志超   三审:杨柳   加入时间:[2026-08-29]   阅读次数:[]

为帮助广大教师准确了解2026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能力学历融合提升”培养项目政策,现就选学对象及有关条件说明如下。

一、关于年龄条件

本项目选学对象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统一以2025年12月31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即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符合项目选学年龄条件。

二、关于学历条件

本项目原则上面向现有学历层次为专科的教师。同时,为满足教师补齐学位短板、提升学科教学匹配度和优化专业知识结构等实际需求,以下人员也可申请参加本项目:

(一)已取得本科学历但尚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教师;

(二)已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因跨学科教学、专业发展等需要,拟攻读第二本科专业的教师。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结合本人学历学位情况、任教学科及职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适合的专业。

三、关于人员范围

本项目选学对象为湖南省基础教育领域在编在岗教师,具体包括:

(一)普通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四)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发展机构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纳入本次项目选学范围。

四、有关事项提醒

(一)符合上述条件仅表示具备项目申报资格,不等同于已被衡阳师范学院录取。

(二)申请参加本项目的教师,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经资格审核并达到录取要求后,由衡阳师范学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年龄、学历学位、在编在岗身份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项目选学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四)本说明未尽事宜,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最新政策执行。

衡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8月29日

下一条: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关闭

衡阳师范学院主页 | 教育部 | 教育部学位中心 | 湖南省学位委员会 | 湖南衡教育厅 | 中国期刊网

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邮编421002 联系电话:0734-8486672